关于征集威海市政务信息化项目论证专家的通知

文章来源:威海市大数据局
时间: 2025-01-24 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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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各有关部门、单位,各区(市)、国家级开发区大数据主管部门,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各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数字强市建设要求,进一步规范我市政务信息化项目论证专家库管理工作,提高论证专家队伍整体素质,保证论证活动科学、规范和公平、公正,经研究,确定面向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社会团体及相关企业,征集威海市政务信息化项目论证专家库成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证专家的权利和义务

(一)论证专家享有下列权利:

1.接受组建单位聘请,开展政务信息化项目论证工作;

2.依法对建设方案进行独立评审,提出评审意见,不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的干预;

3.接受参加论证活动的劳务报酬;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论证专家履行下列义务:

1.如实填报并及时更新个人基本信息,接受威海市大数据局管理;

2.存在法定回避情形的,主动提出回避;

3.遵守论证工作纪律和论证现场秩序;

4.按照威海市政务信息化工作总体要求客观公正地进行论证;

5.协助、配合组建单位处理异议,按规定程序复核、纠正论证报告中的错误;

6.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主动向组建单位反映,协助、配合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审计部门开展监督、检查、调查;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二、申报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廉洁自律、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能够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履行职责,严守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商业秘密,无违法、违规和违纪等不良记录。

(二)应当为省政府采购专家库信息化相关领域专家,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且有三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三)热爱信息化工作,工作责任心强,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提出评价意见和建议。有奉献精神,具有一定的自由支配时间,自愿参加威海市大数据中心组织的各种咨询、培训、评审等会议和活动,并自觉接受监督管理。

三、征集方式

(一)申请。采取个人申请的方式进行,申请人依据自身情况填写《威海市政务信息化项目论证专家申请表》。

(二)审查。威海市大数据中心对申请入库的专家资料进行资格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办理专家入库手续,颁发专家聘书。

(三)任期。专家库专家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3年,每届期满后重新组建专家库。

(四)管理。专家库实行动态分类管理,每年更新一次。

四、有关要求

(一)申报人员填写《威海市政务信息化项目论证专家申请表》,递交申请表时应附本人身份证和最高职称证书复印件。

(二)申报人员将《威海市政务信息化项目论证专家申请表》及所附各类证明材料形成一个pdf文件,于2025年2月28日前通过邮箱报送威海市大数据中心(dzzxjcssk@wh.shandong.cn),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5203589。

附件:威海市政务信息化项目论证专家申请表.doc


威海市大数据局        

2025 年 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