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数字经济的定义
2016 年 9 月,G20 杭州峰会发布的《二十国集团数字经济发展与合作倡议》中提出,“数字经济是指以使用数字化的知识和信息作为关键生产要素、以现代信息网络作为重要载体、以信息通信技术的有效使用作为效率提升和经济结构优化的重要推动力的一系列经济活动”。
2021 年 12 月,国务院印发《“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国发〔2021〕29 号),明确数字经济是继农业经济、工业经济之后的主要经济形态,是以数据资源为关键要素,以现代信息网络为主要载体,以信息通信技术融合应用、全要素数字化转型为重要推动力,促进公平与效率更加统一的新经济形态。数字经济发展速度之快、辐射范围之广、影响程度之深前所未有,正推动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治理方式深刻变革,成为重组全球要素资源、重塑全球经济结构、改变全球竞争格局的关键力量。
数字经济核心产业是指为产业数字化发展提供数字技术、产品、服务、基础设施和解决方案,以及完全依赖于数字技术、数据要素的各类经济活动。按照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2021)》(国家统计局第 33 号),数字经济产业包括数字产品制造业、数字产品服务业、数字技术应用业、数字要素驱动业和数字化效率提升业五大类。前四大类为数字产业化部分,是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主要包括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是数字经济发展的基础;第五大类为产业数字化部分,是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的融合,主要指应用数字技术和数据资源为传统产业带来的产出增加和效率提升。
随着新一代信息技术的突飞猛进,数字经济已经渗透到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利用数字化技术对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提高传统产业生产管理效率,是产业生产中常见的数字经济场景。如网上购物、观看短视频、上网浏览新闻是我们生活中常见的数字经济现象。
(二)数字经济的特征
与农业经济、工业经济相比,数字经济最大的不同点即“数字”,“数字”特性使其具有独特的经济特征和规律,具体如下:
1. 高创新性
数字经济能激发现代化经济体系的创新活力,创造新的产品和服务,形成加倍的产出效果。
2. 强渗透性
数字经济能广泛渗透到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的各个环节,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能够持续赋能和扩展现代化经济体系的增长空间。
3. 广覆盖性
数字技术能推动社会化大生产,实现网络化协作,激发现代化经济体系的网络协同效应。
(三)数字经济的发展成效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发布的《中国数字经济发展研究报告(2023年)》指出,2022 年我国数字经济实现更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向做优做大做强的方向迈进。面对风高浪急的国际环境和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迎难而上,推动经济企稳回升。党的二十大的胜利召开,擘画了我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蓝图。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要加快发展数字经济,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
数字经济进一步实现量的合理增长。2022 年,我国数字经济规模达 50.2 万亿元,同比名义增长 10.3%,已连续 11 年显著高于同期GDP 名义增速,数字经济占 GDP 比重达 41.5%,这一比重相当于第二产业占国民经济的比重。
数字经济结构优化促进质的有效提升。2022 年,我国数字产业化规模达 9.2 万亿元,产业数字化规模为 41 万亿元,占数字经济比重分别为 18.3% 和 81.7%,数字经济的二八比例结构较为稳定。其中,三二一产数字经济渗透率分别为 44.7%、24.0% 和 10.5%,同比分别
提升 1.6、1.2 和 0.4 个百分点,二产渗透率增幅与三产渗透率增幅差距进一步缩小,形成服务业和工业数字化共同驱动发展格局。
数字经济全要素生产率进一步提升。总体看,我国数字经济全要素生产率从 2012 年的 1.66 上升至 2022 年的 1.75,数字经济生产率水平和同比增幅都显著高于整体国民经济生产效率,对国民经济生产效率提升起到支撑、拉动作用。分产业看,第一产业数字经济全要素生产率小幅上升,第二产业数字经济全要素生产率十年间整体呈现先升后降态势,第三产业数字经济全要素生产率大幅提升,成为驱动数字经济全要素生产率增长的关键力量。
数据生产要素价值进一步释放。数据产权、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安全治理等基础制度加快建设,破解了数据价值释放过程中的系列难题。同时,数据要素市场建设进程加快,数据产业体系进一步健全,数据确权、定价、交易流通等市场化探索不断涌现。
来源:《山东省机关工作人员大数据基础知识读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