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理数字化

文章来源:威海市大数据局
时间: 2024-08-13 1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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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中强调,积极推动数字化治理模式创新,提升社会管理能力。2023 年 1 月 29 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在《山东省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鲁政字〔2023〕15 号)中指出,提升社会治理数字化水平将集中在社会矛盾化解、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应急管理能力、基层治理精细水平四个方面。

全面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为新发展阶段构建社会治理新格局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十分重视社会治理法治化建设,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不断提升。

数字法治化和法治数字化是数字法治定义的两个次级定义,它们共同构筑了数字法治。数字法治化是数字法治的核心圈层,是理论层;法治数字化是数字法治的外围,是应用层。当前,推动的数字法治建设,实际上是双向的。一方面,要对内部理论层进行研究,探讨构建数字法治的理论体系、立法体系和制度体系;另一方面,要向外部延伸,研究数字化在法治领域的应用问题。只有深刻理解定义用语的基本含义,才能更好推进数字法治的顶层设计。

数字法治的第一个面向是数字法治化。在私法意义上,数据权利的结构不同于传统的物权,数字法治需要重新构造数据权属、数据交易、数据共享等规则体系。再次,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广泛应用,人工智能产品在技术算法漏洞、隐私权利、伦理道德等方面的问题逐渐显露。这些新问题给传统法律带来挑战,需要重新界定主体,明确义务和责任、归责原则和权属确定原则。最后,平台是万物互联的中枢。平台拥有制定规则的权力,但对其权力应作何种限制,建立何种审查机制,法律需要进一步明确。在数字时代背景下,数字法治面临的问题是如何将这些新问题纳入法治轨道,对其进行适当规范,即数字法治化。

数字法治的第二个面向是法治数字化。法治数字化是指将数字技术与法治方式结合起来,以推动法治领域的数字化变革。法治由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组成,法治数字化即需要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全过程实现数字化。法治数字化重点在于推进改革,即以数字技术来推动法治领域的体制变革、业务流程再造与制度重塑。例如,优化法院的办案流程,加强检察监督大数据应用能力,加强智慧监狱建设,推进“大综合、一体化”执法体系改革,建立行刑数字化衔接。搭建以法学会为智力支撑的数字法治系统架构,将法学专家资源作为数字法治系统建设的重要理论支撑和学术支撑。


来源:《山东省机关工作人员大数据基础知识读本》